轉出申請書

轉學流程

一.確認孩子的戶籍已遷至欲轉入學校之學區。

二.於一週前向教務處提出轉學申請,並填妥本表、背面之委託書附上新戶籍的戶口名簿影本 (或詳細記事戶籍謄本)後交給導師(或註冊組)。

三.於辦理轉出當日攜帶下列證件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:

※雙親監護:

  1. 戶口名簿正本
  2. 父母雙方之身分證正本
  3. 委託書(父母其中一方無法親辦時,務必填寫)

※單方監護:

  1. 已辦妥監護登記並載明監護人之戶籍謄本
  2. 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。

四.請於轉出後三日內,持本校出具之轉學證明書及回報單,前往新學校報到。